2007年11月09日 | 作者: |  点击数: |
宣讲团成员由学校领导及政法学院、社会科学教育学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宣讲团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央、省委精神,在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的重要报告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面向全校师生,原原本本地宣讲中央精神,全面准确深入地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有针对性地回答师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分析,澄清认识,讲清道理;在校内宣讲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根据需要向社会各界宣讲十七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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