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1日 | 作者: |  点击数: |

 

12月1日晚上,法学院12级党支部在长清校区综合办公楼A区247会议室,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学习活动。本次活动由12级党支部书记暨12级辅导员李璐璐主持,12级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本次学习活动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支部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上的决策和方针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理解。第二部分, 支部成员对党的《决定》进行深入探讨,针对党在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问题的理解,阐述自己的看法。支部成员积极踊跃,正式党员于海洋提到:“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期待,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预备党员赵庆补充说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我们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场成员听后纷纷有感,依次表达了自己身为一名法学院学子,身上肩负的重大责任,我们要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出色的法律实践者,为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本次学习活动的进行,使学生党员们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并不是遥不可及,而是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新时期的学生党员,更加应该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要带头遵章守纪,时刻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编辑:卞晓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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