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通讯社(以下简称通讯社)是校学生会副主席单位,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接受校团委工作指导。内设秘书处、记者团、微信部、微博部、网媒部、拍客团、广播视频部等机构,为山东师大新闻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园广播视频等学校官方媒体平台提供技术服务、采写投送宣传稿件、拍摄影像作品、参与有关宣传阵地的管理运行等工作,并依托设在校内的大众日报记者站、齐鲁晚报记者站、大众网记者站、齐鲁壹点记者站、齐鲁网拍客团等省级媒体平台,加强新闻研究和舆情应对,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通讯社成员新闻素养和工作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通讯社工作水平,决定近期开展纳新工作,本着广纳贤才、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全校公开纳新,相关事宜如下:
一、工作职责
秘书处:负责工作上传下达、业绩考核、活动协调、后勤保障以及对外联络等工作。
微信部:负责运营和维护“山东师范大学”官方微信。
微博部:负责运营和维护“山东师范大学”官方新浪微博。
网媒部:负责运营和维护山东师范大学“今日头条”“齐鲁壹点”“QQ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
记者团:深入校园生活,关注师生,关注热点,进行校园新闻动态、人物专访、热点专题等稿件采写工作。
拍客团:负责新闻摄影、图片创意、视频采编等工作。
广播视频部:负责学校校园广播新闻的采编、录制、播放等工作。
(具体纳新要求见附件1《山东师大大学生通讯社纳新要求》)
二、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3.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和敏锐度,有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能吃苦讲奉献,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4.在完成学业的同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相关工作。
5.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纳新程序及要求
1.报名。单位推荐、个人举荐和学生自荐均可。填写《山东师大大学生通讯社纳新报名表》(见附件2),经各学院团总支汇总后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206室;长清湖校区:A106室)。
2.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下午5时
3.选拔。笔试安排将于9月24日下午5时前短信通知,具体面试时间9月27日之前,短信通知。
4.试用。面试合格者试用1个月,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建立个人工作档案并统一配发有关证件。
四、管理考核及奖惩
1.通讯社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接受校团委工作指导。
2.加强业务培训。依托设在校内的各省级媒体平台及丰富校友资源,加强新闻理论及业务技能培训。择优选派优秀成员外出学习培训。
3.择优推荐优秀成员参加校外媒体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
4.表彰奖励,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学生记者、优秀专题策划等,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照同级别学生干部执行。
未尽事宜,请致电党委宣传部办公室:80020 80021
联系人:向老师、崔老师
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8日
-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通讯社纳新要求.docx】已下载次
-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通讯社纳新报名表.docx】已下载次
编辑:向玉贞